2018年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18届毕业生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1.对象:①国内高校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②国内“211”、“985”师范大学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③江西师范大学2018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以推荐表为准,不含省属免费师范生)。
2.要求:①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②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报考心理学教师岗位需同时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本科学历为三级、研究生学历为二级);③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挂科补考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编办组织市直学校到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1.宜春三中(6名,均为高中计划):语文1名、数学3名、英语1名、心理学1名;
2.宜春实验中学(3名,均为初中计划):语文1名、生物1名、体育1名;
3.宜春八中(4名,均为初中计划):英语1名、政治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4.宜春九中(52名,其中:高中计划47名、初中计划5名):
高中岗位47名:语文9名、数学10名、英语2名、政治4名、历史4名、地理4名、物理7名、化学1名、生物4名、音乐1名、计算机1名;
初中岗位5名:数学2名、物理1名、音乐1名、计算机1名。
1.发布招聘信息。将《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18届毕业生补充招聘教师公告》在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和宜春教育网同时发布。
2.考生现场报名。①报名方式:考生持填写好的《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18届毕业生补充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②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9:00--16:00(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③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分高中、初中两类捆绑报名,考生必须在表端明确报考高中岗位还是初中岗位,同时根据各招聘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报名高中岗位可报2所学校志愿(即:宜春三中、宜春九中),报名初中岗位可报3所学校志愿(即: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春九中)。不得同时兼报高中和初中岗位,请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分别递交高中或初中招聘组。
3.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按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报名不足1:3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2018年1月11日)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面试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详询招聘学校)。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人员除试讲外,还需加试案例分析;报考音乐、体育岗位的人员除试讲外,还需加试现场专长展示。
5.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根据面试成绩和报考志愿(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并根据填报志愿批次确定拟签约人员和签约学校,经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教育局、宜春市编办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缺,在岗位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考生中,递补一次。
6.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教育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3272805
宜春三中:0795-3273407,周春锋(15727579257 )
宜春八中:0795-7088328,潘国荣(13766418654)
宜春实验中学:0795-3229292,王晓鹏(13870587255)
宜春九中:0795-3558199,彭一雄(1830705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