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
请于2017年6月21日前将本部门行政人员考勤汇总情况交至纪检监察室,本学期行政考勤自2017年2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23日止,考勤汇总结果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本学期内新增人员或调离人员须注明到岗日期或离岗日期,病、事、产假须注明请假起止时间。
纪检监察室
201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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