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节、寒假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系、院、部、所:
党的十九大后的首个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春节、寒假”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1. 严禁索取、接受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红包,或避开敏感时间节点搞“错峰送礼”,或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进行,坚决纠正收受和赠送“红包”歪风。
2.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接受“一桌餐”吃请。
3.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其礼品、礼金。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活动要做到“两报告一承诺”。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
4.严禁公款旅游,或打着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养休养等“幌子”,借公务之机、培训学习考察之机游山玩水,变更行程绕道绕远,或由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
5.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实物。
6.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7.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
8.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
校纪委、监察室将成立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以强有力问责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校内监督举报电话:3203065(13707958589)
举报邮箱:ycjjjs@163.com
纪检监察室
2018年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