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各省各部门,各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直机关纪工委,省直有关单位纪委: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面上总体态势向好。今日,中央巡视组巡视发现一起省直机关几名干部违规在具体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宴请问题,省纪委正在抓紧调查处理。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变种反弹,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吃请纪律再次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省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在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踩“红线”、不闯“雷区”,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广大党员干部要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违规接受吃请”的公开承诺,并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进入私人会所接受吃请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监督的中点,持续发力加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凡出现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行为的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越往后越严的要求,保持标准不降、措施不减、氛围不淡,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清风正气成为常态。
请将此通知迅速传达到全省党员干部。
中共江西省纪委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