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纪律的通知

2020/02/07  点击:[]

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纪律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担当作为。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干部职工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严禁发表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严禁发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二是严肃组织纪律,强化大局意识。全校各级党组织、干部职工必须坚决执行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要求,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始终坚持“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自觉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禁发生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

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强化履职尽责。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干部职工要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干部应当坚守防控第一线,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事项,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迟报。严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不担当、不履职、不尽责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

四是严格生活纪律,强化生活管控。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干部职工必须如实的、及时的报告个人情况,不得隐瞒。严禁党员、干部、职工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打麻将等活动。有经营网店行为的教职工严禁售卖假冒伪劣防疫产品,如口罩、防护服等。各级干部、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言行,以权威信息回应师生关切,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擅自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

校纪委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压实基层党组织和校直部门、二级学院监管责任,督促各部门、各学院将中央、省、市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校纪委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从严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畅通举报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13707958589

举报信箱:ycjjjs@163.com

 

 

中共9778818威尼斯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27日              

上一条: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督查报告(第一期 2.10) 下一条: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工作预案

关闭

 

 

版权所有@9778818威尼斯 |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心城区中山西路399号 | 邮编:336000 | 邮箱:ycvcxchb@163.com | 电话:0795-3204052 | 赣ICP备B2-200501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