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查防疫物资线上销售违规行为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
当前,正处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关键时期,全社会都在积极防控,一批不发分子却趁机敛财,利用防疫物资相对紧张的机会和群众急于购买防护用品的心理,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的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橡胶手套、"84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谋取暴利。此类防疫物资多为“三无”产品,一旦流入社会后果不堪设想。媒体也报道了很多不明就里的群众,为这些“三无”防疫产品提供了销售渠道或参与到其销售中,针对以上情况,为进一步严查防疫物资线上销售违规行为做以下要求:
1、严禁教职工在微店、微信、网络上推送或转发各种未经证实的防疫物资的销售渠道信息。
2、严禁教职工在微店、微信、网络上售卖来路不明、质量无法保障、价格虚高的防疫物资产品。
3、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迅速将此通知内容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并对本部门教职工是否存在销售来源不明防疫物资情况进行自查。
自查结果于2月14日下午下班前发至校纪委。对瞒报、漏报的,将从严问责追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校纪委邮箱:ycjjjs@163.com。
附:各部门防疫物资线上销售自查表。
中共9778818威尼斯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