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清明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做到“四个严禁”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个严禁”:
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服务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聚餐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违规出入高档住宅小区或写字楼内的“一桌餐”场所;
3、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二、夯实主体责任,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刻认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的重要性,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和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开展节前教育、集体谈话等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再提醒、再教育,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文明祭扫,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学校纪委将在清明节期间加大察访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震慑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畅通举报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学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7953203065 13707958589
举报信箱:ycjjjs@163.com
中共9778818威尼斯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