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78818威尼斯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2/05/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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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 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 63号)和省教育厅(赣教办字[2012]20号)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2011年以来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我院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们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重点

1.对国家现有教育收费文件落实不到位,继续执行已经废止的文件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

2.违反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设立、核定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群众负担;

3.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教育事业性收费捆绑;

4.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虚假招生宣传、违规录取考生、体制外乱招生,以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

6.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7.对教育乱收费纠正和查处不力、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

8.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9.学院在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纪问题。

三、工作步骤

按照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动员部署。全院各部门要在2012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各部门要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各部门要在本辖区内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设置举报信箱。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95-3203065;电子箱:286038643@qq.com。

4.开展学习教育。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学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5.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各部门要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明察暗访。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将组织对全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

2.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3.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分析总结。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

2.完善提高。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本院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院专项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密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郭健院纪委书记

成员:龚晓明易滨秀黄发生陆勇敏刘叶建

万国兴易志芳唐清辉李寿宁廖秋劲

吕燕萍阎瑞朝宋小青丁国香罗艳琴

陈小玲熊云韩菁刘敏王鹤林

陈洪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纪检监审处,承担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各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要结合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教育行风活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要强化案件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为专项治理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证。

(三)把握原则界限。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立足自查自纠,重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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