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和省委印发的《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赣发[2008]13号),根据省纪委《关于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意见(试行)》(赣纪发[2010]18号)文件精神,加强部门、单位内设机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对象、内涵与目标
1、风险岗位是指部门、单位内部公权力集中、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与审批、公共资源配置、资金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行政执法等岗位。
2、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是以权力运行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岗位为对象,以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为核心,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手段,促使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高效履职的系统过程。
3、通过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的目标。
二、坚持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廉政与效能有机统一。系统规划,注重两者的辩证统一、协调联动和相辅相成,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既要考核岗位廉政情况,又要考核岗位效能情况,形成既重廉又能重效的良好氛围。
2、坚持廉能管理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把风险岗位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做到来廉能管理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共促进,既有效防范廉能风险,又强化岗位工作职责,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3、坚持廉能管理与制度创新紧密结合。围绕规范岗位廉能管理,推进业务工作流程的再造、简化和创新,建立一批适应工作需要、科学有效管用的廉能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长效机制。
三、建立健全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责任在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确定风险岗位,研究和落实强化廉能管理、防范各类风险的有效办法。
2、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清理岗位职权、梳理工作流程基础上,针对风险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全面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行政问责制,编制风险岗位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岗位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四、明确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主要任务
围绕强化岗位权力监督、提升岗位廉能水平,各部门各单位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理清岗位权限。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等规定,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风险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清理,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服务承诺和工作纪律。在此基础上,编制风险岗位职权目录。在清理过程中,要防止已压缩的权力事项扩张、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反弹。
2、排查岗位风险。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多种方法,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问卷调查等专用监督渠道和手段,排查风险岗位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廉能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违规、违纪、违法性质,确定风险等级,建立风险台帐,加强风险管理。
3、规范业务流程。在理清岗位权限的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针对每项业务,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制定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办理的条件、承办岗位、运作程序、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相对人权利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在此基础上编制风险岗位业务流程目录。
4、公开权力运行。将风险岗位职权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以适当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事项,要公开其办事程序和办理过程,确保办理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可查可控,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5、推进风险防控。加强内设机构重点岗位廉能风险防范。对岗位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加强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确定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的工作权限。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上一环节工作不到位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确保各项权力按流程运行、各环节工作按权限操作,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完善岗位办事公开机制和廉政承诺制;加大热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和轮岗力度;实行重要岗位中层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全力打造廉能岗。
6、实行风险预警。通过信访举报、行政监察、政风行风热线、行政效能投诉等多种渠道,定时、定向收集风险岗位的风险信息。加强对岗位风险的分析、辨识和评估、对潜在的、可能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风险,按不同级别发出预警,采取提醒、督导、纠错等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风险。
7、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按照“集中统一、联合共享、安全高效”的要求,整合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网络资源,根据市统一部署,逐步将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纳入全市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平台,实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主动授受公众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及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实时动态全程监察,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8、强化效能监察。巩固和发展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大风险岗位效能建设力度。通过加强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互动监测网络;深化“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强化对执法行为、服务态度、工作效能的定点、即时、动态监测;健全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网络,加大投诉件查办力度等措施,着力提升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五、认真做好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作
1、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要立足岗位实际,发动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主动查找岗位廉能风险,提出风险岗位的管理要求,制定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规范,由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逐项审核把关,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公布实施。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坚持一月一报,及时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向市纪委报告。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市纪委将认真总结、及时推广。
3、建立检查考核机制。把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市纪委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市直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进行考核。派驻机构对所驻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成效明显。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岗位廉能管理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确保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有效推进。对不认真开展工作,不积极参与防控岗位风险,导致单位和岗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