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两高”报告披露,去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一批重大冤假错案被纠正;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96.5%。
为这样的“增长”叫好!
防止冤假错案,是司法公正的底线,也是法律尊严的底线。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既是对法律的无视,更是对公民正当权利的践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最深刻的落脚点是“每一个”。因为,司法工作万分之一的失误,对于当事人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有部美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男主角蒙冤杀妻入狱数年后,监牢新进来一个囚犯,无意中说出当年杀害男主角妻子的隐情。而此时的男主角,人生已彻底被改变。我们期盼,这样的故事不在我们身边上演。
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一旦国家公权出现执行偏差,受影响的不只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还会引发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对司法能力的质疑。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是大话套话空话。实现这12个字,需要更高素质更加纯洁的司法队伍,需要维护司法公正的执法理念,需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配套机制。
坚持依法冶国,路漫漫,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