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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培养良好公民成为教育首要目的

2012年04月13日 15:31 佚名 点击:[]

“微公益”不是简单的某种活动,更像是一种“潮流”,既适应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定位,也符合世界范围内的“环保”、“博爱”、“地球村”等共同理念,一经提出便得到大多数人,尤其是青年学生的认同与支持。

“微公益”直观的理解是“微小”的公益活动,然而它却有更深刻的教育、文化及社会内涵。古人早就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其实是和谐社会的处事原则。在现代社会中,一方面,生活节奏加快,各人关注各人的事业与生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与隔离;另一方面,各种社会矛盾也远比过去的农业和工业社会更纷繁复杂,人们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交流沟通,互相关爱与帮助。“微公益”有慈善的一面,但在传统的慈善工作中,我们更多地关注“被帮助”的一方,“帮助者”往往带有“奉献”、“高尚”的光环。这虽然有“榜样的力量”,但“被崇高”有时会把更多的普通人、平常事拒之门外。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对一个社会来说,一两个英雄、几件壮举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以平常心做本分事,才是和谐社会的真正基础。

过去我们经常说教育是为了培养对国家对社会的有用之人,现在则更多关注个人价值的实现与事业成功。教育的追求可能会随时代有所变化,但教育的根本目的古今中外都是一致的:教育要培养具有渊博知识、敏锐思想和健全人格的人。19世纪英国著名教育家纽曼在《大学的理想》一书中说过,若大学课程一定要有一个实际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良好的社会公民。无论是世界发达国家,还是我国古代的教育传统,莫不以个人修养与社会责任为教育的首要目的。很多发达国家大学入学更把社会服务作为必不可少的考查内容。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实践也充分表明,大学生的社会服务工作可以锻炼自己、服务社会、节省国家开支,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现在的大学生成长于信息时代,从小就具有很强的参与意识与追求自我认同的思想。“微公益”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一种悲天悯人的高尚情怀,而更多地是一种个人价值的实现方式,一种作为社会和世界一个重要成员的立场,甚至一种人生观和思维方式。

责任激发能力。一个具有健全人格的良好社会公民,也更能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和学习潜能,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如何“勿以善小而不为”,又如何培养良好的公民?普遍的能力要通过具体的知识与技能去实现,人格与道德的养成也要借助具体的行为潜移默化。笔者认为,高校“微公益”或许不是唯一的,但至少是一种很好的人格教育方式。

“微公益”一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每个人都可以有网络记载的个人“微公益”档案或日记。借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一句话:以“微公益”方式生活,当你临死的时候,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也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因为你曾为社会的文明进步,为个人价值的实现而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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