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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要落实在行动上

2013年11月15日 18:32 佚名 点击:[]

国庆期间,爱国成为最引人的话题,央视推出国庆特别调查“爱国让你想起什么”,引起热议;国庆节冒雨在天安门广场看升旗的人留下的5吨垃圾,也让人们思考,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国。

爱国并不神秘。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个国家,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国家便伴随着我们,深刻影响着我们,长达一生。我们对国家充满认同、眷恋和期待,这种感情,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是超乎功利的。即使抛开这种与生俱来的自然感情不说,单从功利的角度来说,如果我们的国家变好,那么,我们每个人的境况也会变好,为此,我们也会努力地让国家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坏。这种认同和眷恋,希望和期待,努力和奋斗,都是爱国。

判断爱国的标准,其实十分简单,就是,一个人的行为,是不是对于国家的繁荣富强有利,是不是对于国家的文明进步有利。凡是有利于国家繁荣富强文明进步的,就是爱国的,反之则不能说是爱国的。以此标准看待人们的行为,我们发现,爱国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的身边。

在自己岗位上努力工作,做好本职工作,就是爱国。和平年代,几乎所有的人都没有为抵御外侮而上战场杀敌立功的机会,但这并不是说和平年代就没有爱国的空间。每一个人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国家的实力就会得到提升,国家的秩序就会得到维护。因此,每个在普通岗位上从事平凡工作的人,他们都是爱国的,尽管他们宣示爱国的大道理,也没有举行表达爱国的仪式。

作为一个国家公民来说,依法纳税,遵纪守法,也是爱国。国家存在的本质就是为了保护国家所有成员的生命、自由、财产的安全。国家要履行这种职能,需要物质财富的支持。但国家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国家的财富,一分一厘,都来自人们的纳税奉献。在今天,企业经营者是纳税人,缴纳各项直接税的公民是纳税人,而通过消费活动间接纳税的消费者也是纳税人。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没有偷逃税款,只要他积极履行纳税义务,那么,他就是以实际行动,为国家履行职能而添砖加瓦。凡是这么做的,都是以实际行动爱国的。

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的安全,为了给人们提供公平公正的生活环境,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作为国家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就是爱国。违法乱纪往往危害国家利益;即使仅仅侵害公民个人权利的行为,也最终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需要在治安,司法等方面增加投入,最终增加社会的治安和司法成本,也最终增加了每一个人的负担。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多一份和谐,多一份文明。所以说,遵纪守法就是爱国。

总之,爱国是实实在在平平凡凡的行动 。爱国不一定有神圣的仪式,不需要空洞的说教,也无需豪言壮语。爱国不在于你怎么想怎么说,关键只看看你怎么做。冒着大雨,怀着神圣的情感看升国旗,爱国情感固然让人肃然起敬,可将垃圾遗落一地,其爱国热情并未转化成爱国行动,其行为无助于国家更文明更富强。

国家由每一寸土地,每一个同胞组成。如果抛开了那一寸寸的土地,那一个个的同胞,也就无所谓什么国家。所以,爱国就要爱大家共同居住的环境,爱周围每一个同胞。每一个人都爱周围的环境而不去破坏它,污染它,糟践它,那么,国家就会成为更加美好的大家园;每一个人如果爱自己的邻居,爱与自己打交道的无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不去坑蒙拐骗,以邻为壑,那么,整个国家将会是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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