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团总支:
为纪念建团90周年和“五四”运动93周年,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知团史、明团情、紧跟党走的坚定信念,丰富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我院青年的蓬勃朝气和青春激情,现决定举办我院第三届“五四”诗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团九十载 抒发五四情
二、比赛时间
2012年4月26日下午5:40分
三、比赛地点
九楼学术报告厅
四、比赛要求
1、朗诵作品要围绕主题、富有时代感,要体现当代青年在党的领导下,思想统一、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作品形式可自选(独诵或合诵读等),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
2、各系(院)团总支可选送参赛作品1个(护理学院可选送2个),要力求朗诵形式创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
3、各参赛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并按时申报参赛节目。
五、比赛注意事项
1、参赛队伍须精心组织,确保演出质量。
2、参赛队伍须经专业教师指导,并进行多次排练。
3、各参赛队请自备音乐光碟、道具、服装、化妆等。
4、参赛单位必须于4月19日前将参赛节目单交团委。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七、活动要求
1、活动期间,各系(院)团总支书记管理好本系(院)学生的到场情况和现场纪律。
2、学生观众于下午3点30分前到学术报告厅按指定位置坐好。
3、观众不得起哄、鼓倒掌,确保文明观演。
团委
院广播站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