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团总支: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0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于12月正式启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院)团总支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该项活动,如有参加报名者请于12月20日前将其信息及材料报送院团委罗平处。
团 委
2010年12月13日
共青团江西省委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全省各高校,省大中专研究会: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0年度寻访“中
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于12月正式启动,为保证活动的
顺利开展,现将《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发给你们。希望各高校团学组织充分深化自强的时代内涵,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挖掘青年学生中的自强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关于寻访和资助活动的未尽事宜请联系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华桦
联系电话:0791-6210158
电子邮箱:各序列邮箱
附件: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
2010年12月10日
附件
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协办网站:新浪网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4月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
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
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
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2011年1月10日前,本人必须在新浪博客、微博、
人人网或开心网获得不少于100个真实有效的网络“实名推
荐”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2011年1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
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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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
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1.活动启动及讨论阶段(12月初—12月30日)
2010年12月初,启动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
之星”活动并向各省下发活动通知,各高校团委结合实际,
以多种方式开展当代自强精神讨论,有关媒体将通过相关报
道和言论,营造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关注,形成对当代大学
生自强精神的社会共识。
2.活动报名及网络实名推荐阶段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初—2010年12月31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报
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16:00。
12月10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
的方式,争取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并按要求将相关链接
上传至官方网站。
3.校内审核及推荐阶段
审核推荐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15日
各高校团委需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
方网站,审核本校报名同学的相关资料,并通过校园网公示
审核合格者名单。
校内审核及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团委结合学校实际情
况,举办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按照“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确定本校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和向省
级团委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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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
2011年1月20日前,各高校应将本校推荐的1名“自
强之星”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被提名者的报名表、个
人事迹材料,以及被提名者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
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所有材料相
关表格在活动官网下载】上报到团省委,报名表在取得100
个合格的网络“实名推荐”后会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
请各本科院校直接向学校部推荐1名“自强之星”候选
人,高职专科院校统一经省大中专研究会汇总后推荐16名
“自强之星”候选人。
4.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
名奖
2011年2月20日前,团省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
进行综合评议,正式向组委会推荐3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
星”及21名提名奖。
同时,所有被提名者须按照有关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
站,建立并完善个人材料,全面展示自强事迹和个人风采,
并与广大青年朋友进行网络互动。此阶段至评选揭晓前,所
有被提名者均可继续征集网络“实名推荐”的支持。评委会
将参考最终的网络“实名推荐”情况,经综合评定后,投票
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名单。
5.寻访结果公布——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1年3月初—2011年4月
2011年3月初,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
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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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
或者事迹材料造假、不实、夸大等作弊情况,组委会查实后
将直接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并通报所在省级团委和学
校团委进行相关处理。
6.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对
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
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
式;“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
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
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
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高校优秀组织
奖”,颁发奖牌;《中国青年报》、中国校媒网等将从各高校
校园媒体的相关报道中,选出本活动优秀新闻奖。
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
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