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促进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同时为做好学校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七一”表彰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基层组织总结考核和党员评议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基层组织总结和考核。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尤其是特色和亮点,要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充分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同时要对照《党总支、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自评打分,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大会通过。
二、开展党员评议。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党员“先锋创绩”评分细则的要求,按党员“述绩”、群众“评绩”、公示“亮绩”、支部“定绩”、组织“用绩”五大环节开展党员评议。
三、评先评优条件及推优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本支部和本单位的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2、支委会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支部书记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3、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支部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坚持支部委员会议制度、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等。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在青年教工或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成绩显著。
6、支部能够从实际出发,引导和组织好群众的政治学习,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支部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吸引力;能够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充分调动本单位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支部在各项教育活动中组织有序,效果突出,充分发挥出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能够很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
8、对照《党总支、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评定成绩优秀(90分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
2、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大局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在本单位有较好的影响,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
4、关心群众、尊重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公认。
5、党性原则性强,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于党的事业,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党务工作,有创新精神,能围绕中心任务,密切配合全局,完成任务好,积极探索、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总结成功经验,注重培养先进典型,取得显著成效。
3、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关心和服务基层党员、群众,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充分信赖。
4、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5、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四)推优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优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0%。
2、基层党组织符合先进评选条件的可自荐参加评选,名额不限。没有按规定自荐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评选办法、原则和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采取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组织部组织考评,校党委会讨论决定的方式进行。要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做到逐级评选、组织决定。
5月25日上午下班前,各基层组织将党建工作总结报告、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打分表、党员“先锋创绩”评分汇总表以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优名单、先进基层组织自荐申请报告、个人和集体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个人300字左右、先进集体1500字左右)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龚莎,电话:3203209),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及事迹材料(Email:yczyzzb3203209@163.com)。
五、总结考核与评先评优要求
总结考核与评先评优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检查本单位党建工作,把评选过程当作树典型、学先进的过程,从而激励广大党员献身党的事业,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